為規範我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懷化市集體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懷政發〔2022〕6號)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要求,我縣製定出台《漵浦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實施細則》政策核心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適用範圍與基本原則
(一)適用範圍
漵浦縣行政區域內所有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均適用本細則。
國有農林牧漁場等土地征收可參照執行,但公路、鐵路、水利等國家重點工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基本原則
1.合法公平:嚴格依據規劃、權屬和補償標準執行,確保程序合法、補償公平。
2.權屬優先:以戶籍、土地承包權、宅基地審批等作為安置資格的核心依據。
3.分類安置:區分縣城規劃區內、外不同區域,采取貨幣安置、集中聯建、分散遷建等多元化安置方式。
二、安置對象認定
(一)確認條件
1.戶籍與成員資格:戶籍在被征地村組,且享有土地承包權、參與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履行村民義務的常住人口。
2.時間節點:安置對象資格確認截止至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發布之日。
(二)特殊情形處理
1.應予安置:大中專學生、現役義務兵、服刑人員等戶籍遷出但保留權益的人員; 新生兒(需在方案公告後10個月內出生);原“農轉非”人員(需符合持續居住、擁有生產資料等條件)。
2. 不予安置:空掛戶、寄居人員、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已享受過安置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房者;違法違規遷入戶籍人員。
(三)宅基地認定
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原則,超麵積或未批先建房屋僅補償合法部分,違法建築不予補償。
三、補償標準與方式
(一)補償標準
房屋主體:按《漵浦縣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也可以戶為單位按其被征收合法房屋同類結構的重置成本價補償,需專業測繪機構實地測量。
裝修裝飾:按包幹價補償,最高不超過規定標準。
附屬設施:墳墓遷移等按附件標準補償。
(二)安置方式
1.縣城規劃區內:
提供安置房安置。
貨幣安置:每人一次性領取24萬元,選擇後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2.城規劃區外:
集中聯建:政府統籌建設安置房,承擔土地平整、基礎設施等費用;
分散遷建:自行選址,每戶最高補償3萬元(含基礎超深費用)。
貨幣安置:不具備采取集中聯建和分散遷建安置方式的,可選擇貨幣安置,
非住宅房屋:僅補償不安置。
四、補助與獎勵
(一)搬遷補助。按常住人口計算:3人以下補1000元,每增加1人補150元;需過渡的支付兩次。
(二)臨時安置補助。3人以下每月800元,每增加1人補100元;貨幣安置或現房安置均補貼6個月。
(三)簽約獎勵。征地公告後3個月內簽約騰房,按主房合法麵積每平方米獎勵100元。
五、重點注意事項
(一) 資格審核:安置對象需經鄉鎮政府、村委會及多部門聯合審核公示,確保公平公正。
(二) 時間節點:安置資格確認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發布之日為準,逾期不再受理;集中聯建安置需符合規劃條件,分散遷建需自行落實用地手續。
(三)違法建築處理:2022年4月3日後未辦施工許可且超300平方米的房屋,超出部分不予補償。
六、政策銜接與執行
新舊政策銜接:本細則施行前已公告方案的按原標準執行,未公告的按新規執行。
爭議解決:對資格認定或補償有異議的,可申請行政複議或依法訴訟。
七、政策意義
本《實施細則》通過明確安置資格、細化補償標準、優化安置方式,旨在平衡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減少征遷矛盾。被征收人可通過縣征收辦(聯係電話:0745-3329173)谘詢具體政策,確保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漵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