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漵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漵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 2023-08-30 16:08 信息來源:漵浦縣政府辦

    一、製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23〕5號、《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3〕31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懷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懷政辦發〔2023〕18號)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在2023年8月底前,做好本地編製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行政許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手段。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範行政許可運行,為企業和群眾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境,對於推進政府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

3.編製全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有利於構建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係,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二、製定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23〕5號、《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3〕31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懷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懷政辦發〔2023〕18號)

三、製定過程

(一)組織相關單位認領事項。明確清單編製相關工作要求,組織縣直相關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認領《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中實施機關涉及縣、鄉鎮的事項,並在與相關單位多輪溝通討論的基礎上,形成了《漵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

(二)召開會議協商溝通、征求意見。一是經報請縣政府同意,先後召開相關編製部門分管領導會議、編製部門工作調度會,聽取相關單位、編製人事司法等機構職能部門意見建議,為做好編製工作進一步統一了思想、化解了難點、提升了操作性。根據會議要求和各單位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二是7月24至8月12日將《漵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全文公布,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經縣審改辦審核後最終形成送審稿。8月17日,通過縣司法局的合法性審查,8月26日,經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審核簽發、發布實施。

   四、主要內容

《漵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共從市清單中認領249項,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由漵浦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43項,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6項,共涉及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等29個縣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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