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縣低莊鎮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 2026-01-14 20:48 信息來源:漵浦縣低莊鎮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編製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和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報告的統計數據時限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通過低莊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對外公布,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意見,請與低莊鎮政務服務中心聯係(地址:漵浦縣低莊鎮,電話:0745-3602131)。

一、總體情況

2025年,低莊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縣關於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緊密圍繞全鎮中心工作及群眾關切,以深化公開內容、優化公開方式、強化平台支撐、健全製度保障為主線,著力推動政務公開從“注重公開數量”向“提升公開質量與實效”轉型。本年度,我鎮政務公開工作體係化、規範化、智能化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在促進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優化營商環境、保障公眾合法權益方麵發揮了積極作用。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聚焦體係優化,組織領導與製度建設協同深化。在鞏固“主要領導統籌、分管領導督導、專職人員落實”工作機製基礎上,今年重點推進了清單化管理和責任傳導機製。實現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建立了季度調度與通報機製,由鎮黨政辦公室定期檢查各責任單位目錄落實與信息更新情況,並將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評價,有效改變了以往“重部署、輕落實”的局麵。組織開展專題培訓2次,覆蓋鎮村信息員60餘人次,重點培訓政策精準解讀、依申請公開規範答複等實務技能。

(二)聚焦需求導向,主動公開質效與政策解讀能力同步提升。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民生保障、惠企政策、重大項目、財政資金等關鍵領域,著力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一是推行 “政策解讀+”模式,全年針對低保動態調整、產業扶持、農村宅基地審批等重要政策,製作解讀、問答式解讀,提升了政策的到達率和知曉度。二是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在鎮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公開了年度財政預決算、涉農補貼資金發放情況、鎮村建設項目實施進度等信息,並對曆年數據進行梳理呈現,方便群眾對比查詢。三是探索精準推送服務,利用村民微信群、村級廣播等渠道,結合不同群體需求,定向推送就業招聘、農技服務、養老醫療等政策信息,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

(三)聚焦平台賦能,公開渠道整合與智慧化建設取得進展。持續加強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與管理,統一了信息發布源頭,確保網站、政務公開欄、新媒體發布信息同源、數據同頻。對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目材料編寫進行了優化,針對村民受眾,材料友好度和閱讀性得到改善。積極探索政務數據資源梳理,為下一步推動公共數據開放利用奠定了基礎。強化平台日常監測,確保鏈接可用、內容準確、更新及時。

(四)聚焦閉環管理,監督保障與公眾參與機製持續完善。主動公開鎮紀委及縣政務公開工作機構監督方式,自覺接受各方監督。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社會評議機製,通過線上問卷、基層調研等方式,收集群眾對公開內容、形式的意見建議20餘條。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全年依法妥善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未引發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加強工作考核,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對各辦(中心)及村(社區)的年度考核指標,形成了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激勵約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製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規範性文件管理)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8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69

行政強製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0

 0

 0

 0

 0

 0

 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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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公開內容與群眾需求契合度有待提升。部分領域公開信息仍以程序性、結論性內容為主,對決策過程、依據、考量及公眾意見反饋情況的公開不足,與群眾希望了解“為什麽”、“怎麽辦”的深層需求存在落差。政策文件公開後,配套的精準推送和靶向解讀覆蓋不廣,信息“大水漫灌”與“精準滴灌”結合不夠。

公開渠道協同與智能化水平存在短板。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台等多渠道間信息同步更新機製偶有遲滯,數據同源發布未能完全實現。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對公開信息進行深度分析、智能聚合、個性服務的能力較弱,未能充分發揮數據價值。

公開效果評估與公眾參與互動機製不夠健全。對信息公開後產生的社會效果、政策知曉度、公眾理解度缺乏係統有效的量化評估和跟蹤反饋機製。政民互動渠道雖多,但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集中分析、采納轉化並公開反饋的閉環管理尚未完全形成,互動深度有待加強。

基層公開能力與標準均衡性仍需加強。部分基層單位受限於人員專業性、技術支撐等因素,在依申請公開答複的規範性、複雜政策解讀的通俗性、民生項目進展的持續性展示等方麵存在能力不均衡現象,影響了政務公開工作的整體質效。

(二)改進措施

深化“需求導向”的精準公開。圍繞年度重點工作、重大民生項目和群眾高頻谘詢事項,建立“政策包+解讀包+問答包”的集成公開模式。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前公開預告與事後結果反饋“雙公開”機製,增加過程性信息透明度。運用用戶畫像技術,探索政策信息精準推送服務,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

強化“技術賦能”的智慧公開。完善政務公開統一平台功能,嚴格落實信息發布源頭管理,確保各渠道同源發布、同步更新。探索引入自然語言處理等技術,對政策文件進行標簽化、結構化處理,開發政策智能問答助手。推動公共數據開放利用,鼓勵形成更多便民利企的數據產品和服務。

構建“評估-反饋-優化”的閉環機製。​ 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社會評議製度,引入第三方評估,定期對公開內容的可用性、實用性及公眾滿意度進行調查評估。優化整合政民互動渠道,對征集到的意見建議實行台賬管理,明確研究采納情況並向社會集中反饋,形成“公開-互動-回應-改進”的良性循環。

實施“強基提能”專項行動。​ 製定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實操手冊,開展常態化、場景化業務輪訓。建立上級部門對口指導與區域間交流互助機製,推廣優秀案例和實踐經驗。加強對基層單位公開工作的日常監測和點對點輔導,著力提升薄弱環節,促進全區(鎮)政務公開工作水平整體提升、均衡發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初審:舒宇揚 複審:胡燦 終審:舒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