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縣人民政府關於劃定漵浦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5-12-29 13:19 信息來源:漵浦縣人民政府

XPDR-2025-00005

漵政發〔2025〕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湖南省大氣汙染防治“守護藍天”攻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的規定,現就劃定漵浦縣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區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一)漵浦縣城中心城區:東至漵浦縣第一中學、農科所公租房、長樂村、高低村自來水廠;南至橋思公路、漵浦縣芙蓉學校;西至農商銀苑、漵浦縣大盛悅府小區、漵浦縣產業開發區;北至長芷高速紅花園村段、湘黔鐵路張家橋村段、張家橋居民區。

(二)湖南省湘維有限公司生產生活區:東至滬昆鐵路沅水大橋,南至滬昆鐵路,西至漵浦縣江維學校沿線,北至G354國道沿線。

(三)重點防護區域:加油站、煤氣站、液化氣站、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糧油麵等重要物資生產儲存場所(倉庫)和其他重要防火區以及特級防火單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地;軍事設施、文物保護單位以及輸變電設施、通訊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內;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重要會議(辦公)場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影劇院、大型商場、賓館、酒店等公共場所;大型廣場等人員密集的休閑娛樂活動場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農村團寨、重點在建工程。

二、限製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以漵浦縣城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為基礎,向東延伸至棗子坡村、農科所整個區域及車頭村、岩灣村居民區;向南延伸至梁家坡村、高低村集中居民區;向西延伸至馬田坪村;向北延伸至林科所、張家橋村。

三、禁止、限製燃放煙花爆竹區域要求

(一)在禁止燃放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全年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在限製燃放區域內,元旦、除夕、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元宵節,以及當我縣啟動重汙染天氣黃色預警及以上預警或應急預案Ⅲ級及以上響應時等重點管控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重大慶典和節日期間,需舉辦焰火晚會或大型燃放活動的,應當經公安機關許可,須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按照安全規程實施燃放。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或大型燃放活動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五、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由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在查處違規燃放、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過程中拒絕、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大力倡導環保、文明、安全過節理念,主動製止和積極舉報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居民群眾舉報查證屬實的,對第一舉報人予以獎勵;對打擊報複舉報人的,依法處理。舉報電話:縣公安局(110);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0745-3327319);縣應急管理局(0745-3333119)。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9日公布的《漵浦縣人民政府關於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漵政函〔2025〕2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附件:1.漵浦縣城中心城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示意圖

      2.湖南省湘維公司生產生活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劃分示意圖 

漵浦縣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

漵浦縣城中心城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示意圖

附件2

湖南省湘維公司生產生活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劃分示意圖

紅色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漵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2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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