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2-19 11:49 信息來源:漵浦縣政府辦
XPDR-2022-01005
漵政辦發〔2022〕1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
《漵浦縣“四上”企業培育工作方案》經第十八屆縣人民政府2022年第2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漵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漵浦縣“四上”企業培育工作方案
“四上”企業是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房地產企業和有資質的建築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為建立“四上”企業培育長效機製,紮實推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四上”企業抓增長、達標企業抓入庫、臨規企業抓培育、新建企業抓跟蹤的總體思路,堅持創新發展,促進“四上”企業調結構、擴總量,強管理、上水平,有效提高“四上”企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促進全縣經濟平穩快速發展。到2025年末,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房地產企業、有資質的建築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分別達到143戶、23戶、15戶、48戶、25戶。
二、工作標準
(一)“四上”企業標準
1.規模以上工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2.有資質的建築業: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築業法人單位。
3.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
4.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
5.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
6.規模以上服務業: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業;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業,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業。
(二)臨規企業標準
1.工業: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工業企業法人單位。
2.批發和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1500萬元及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批發業企業法人單位;年主營業務收入400萬元及以上,500萬元以下的零售業企業法人單位。
3.住宿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150萬元及以上,200萬元以下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企業單位。
4.服務業:
(1)轄區內年營業收入1500萬元至2000萬元之間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業企業法人單位;
(2)轄區內年營業收入700萬元至1000萬元之間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業,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法人企業單位;
(3)轄區內年營業收入300萬元至500萬元之間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業法人企業單位。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調查摸底。發改、工信、住建、商務等部門要加強與統計、市場監管、稅務部門協調銜接,摸清可培育的潛力企業名單,重點對從事工業、批零住宿餐飲業、服務業、建築業和房地產企業法人進行調查摸底,將臨規企業納入報表統計範圍,做到應統盡統。對從事工業、批零住宿餐飲業、服務業經營活動且達到相應規模的個體工商戶進行調查摸底,引導達到限額以上標準的個體戶納入報表統計範圍。
(二)堅持分類培育。要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快推進“個轉企”“小升規”。建好“四上”企業動態培育信息庫。一是建立“‘四上’重點企業培育庫”,將臨規企業納入“‘四上’重點企業培育庫”,為年度重點培育對象,實施動態管理,及時跟蹤在庫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積極引導營業收入已達到規模但未“入規入統”企業“升規”,做到應入盡入、應統盡統;二是建立“退規風險企業庫”,將存在退規風險的企業納入“退規風險企業庫”,定期走訪調研,及時掌握企業動態,除對產能嚴重過剩、過度消耗資源、產品檔次低等企業通過市場淘汰出清外,對其他有潛力的企業,要整合政策和要素資源,建立問題台賬,強化交辦落實,推動問題解決,努力穩定存量企業。
(三)深化幫扶行動。實行行業分管責任製,將“四上”企業培育工作納入分管縣領導責任製範疇,每季度調度一次新增規模以上企業工作開展情況。實行聯企幫扶製度,對納入“‘四上’企業重點培育庫”“退規風險企業庫”的企業,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一名責任人,並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激勵措施,充分調動責任人的積極性,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問題。
(四)加強入規指導。發改、工信、住建、商務部門要全麵歸集和分析稅務、市場監管、金融、電力等部門涉企數據和信息,評估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及時篩選符合“入規”條件的企業,督促企業主動申報“入規”。統計部門全麵分析涉企數據和信息,幫助指導企業做好資料的整理申報和審核工作,提高申報時效和通過率。稅務部門建立有利於規上規下企業公平競爭的稅賦環境,及時為“四上”企業做好稅務登記。發改、工信、住建、商務、統計、稅務部門每半年至少組織擬入規企業負責人、經營管理骨幹、統計專幹等人員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引導企業提高辦稅、統計數據報送等工作效率,嚴格遵守統計法律法規,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可靠;幫助指導企業做好資料整理申報,切實減輕企業申報工作量,提高申報實效和通過率。
(五)加大財稅支持。各類財政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新增“四上”企業和重點培育企業給予傾斜支持。為延續財政獎補政策,鼓勵企業入規,由縣財政分三年對新入規工業企業分別進行2.5萬元、1.5萬元、1萬元獎補,分三年對新入規商貿流通企業和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萬元、0.5萬元的獎補,市級獎補部分由企業按程序申報。稅務部門要加強涉稅服務,做好企業“入規”後實際稅賦的跟蹤分析,落實落細各項惠企政策,幫助企業充分享受稅費減免紅利。
四、責任分工
全縣“四上”企業培育是一項係統工程和長期任務,涉及行業廣、參與部門多、工作難度大。各部門要按照“全縣統一領導、市場監管部門牽頭、部門歸口管理、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創新舉措,推動我縣“四上”企業培育、入庫工作實現新突破。
(一)做好“四上”企業培育入庫工作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審核確認和聯網直報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入庫工作問題,嚴把質量關。(責任單位:縣統計局)
(二)做好服務業企業培育的綜合協調和調度工作。(責任單位:縣發改局)
(三)做好工業企業、服務業中的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培育入庫工作,依托優勢資源和龍頭企業,引進培育一批低能耗無汙染、高附加值的工業項目(企業),引進先進技術、設備、工藝,優化升級一批現有傳統產業,圍繞“五大產業”,延伸產業鏈條,研發打造一批名優產品。每月跟蹤臨規重點培育的企業、年內有望入庫的新增企業情況,抓好相關企業的重組、整合,力促更多企業達到規模標準。(責任單位:縣工信局、漵浦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縣發改局)
(四)做好批零住宿餐飲業、服務業中歸口商務主管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以及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培育入庫工作,狠抓大個體戶轉企業和大型專業市場集中收銀;梳理建材、家具、家居等行業,分產品、按品牌尋找在漵浦龍頭代理商戶,將達到標準的企業及時納入限上貿易統計範圍;壯大電商企業,促進達到標準;做好洗浴、家政公司等生活服務類和足浴、按摩等養生保健類企業達規入統。(責任單位:縣商務局)
(五)做好文化旅遊體育等各類市場主體的培育入庫工作,通過提升文旅體消費活動、開發旅遊購物鏈、實施產業招大引強等措施,積極推進文旅體企業入庫。(責任單位:縣文化旅遊局)
(六)做好建築業和服務業中工程技術與設計服務業的培育入庫工作,繼續爭取外地建築施工企業在漵浦注冊,設立分公司,培育沒有資質的企業取得建築業資質。做好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服務業中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的培育入庫工作,重點督促有施工項目的企業及時入庫,繼續爭取外地資本在漵浦注冊,開發建設項目。(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
(七)做好交通運輸、倉儲業各類客貨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各類駕校、汽車維修租賃、裝卸搬運和運輸代理業的培育入庫工作。(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八)做好衛生行業各類民營醫院的培育入庫工作。(責任單位:縣衛健局)
(九)做好在教育行政部門取得辦學許可的盈利性民辦教育機構培育入庫工作。(責任單位:縣教育局)
(十)做好安全保護服務行業保安公司、押運公司的培育入庫工作。(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十一)做好法律服務行業律師事務所的培育入庫工作。(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十二)做好人力資源服務業服務機構的培育入庫工作。(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十三)做好農林牧漁技術推廣服務業的培育入庫工作,引導涉農企業延長生產鏈,組建公司,將其加工或銷售剝離出來,成立獨立公司,納入工業或貿易統計範圍。(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縣商務局)
(十四)做好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水利水電企業的培育入庫工作,並引導漁業養殖企業延長生產鏈,成立公司或專業合作社納入貿易統計範圍。(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
(十五)做好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的培育入庫工作。(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
(十六)做好郵政業寄遞企業的培育入庫工作。(責任單位:縣郵政分公司、縣商務局)
(十七)狠抓大個體戶轉企業工作。督促食品、藥品銷售企業及時納入限上貿易範圍,按季度向同級統計部門提供新增、變更、注銷企業名單及注冊資本較大的企業。(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十八)及時提供銷售收入達到或接近規模標準的企業情況和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企業的情況。在“四上”企業培育入庫過程中,按要求提供稅務資料。強化法律監督,對企業虛報、瞞報銷售收入的違法行為應嚴肅處理。(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十九)配合以上各責任單位,組織實施本鄉鎮“四上”企業摸底、培育、入庫工作,結合行業發展特點,在“四上”企業總量和行業上實現突破。(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四上”企業的摸底、培育、入庫和名錄庫建設工作,牢固樹立培育“四上”企業就是培植財源稅源、抓好“四上”企業就是推進經濟發展的理念,把“四上”企業培育、入庫作為穩增長、優結構的重要抓手,做到既抓培育、又抓入庫,既促數量突破、又促質量提升,為加速轉型發展、加快高質量發展,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漵浦提供強力支撐。
(一)製定培育方案。行業主管部門要分別製定“四上”企業培育具體實施辦法,製定年度入庫目標計劃,建好“四上”企業動態培育信息庫,一企一策落實分解扶持工作任務,實行規範化管理,跟蹤工作進度,掌握工作動態,實現工作責任到人、措施落實到位。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協調會,研究解決“四上”企業培育入庫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二)強化監測調度。建立由發改、工信、住建、商務、統計、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製,發改、工信、住建、商務、統計、稅務、自然資源等部門分別明確一名牽頭領導、一名專幹,組成新增“四上”企業工作專班,加強對各鄉鎮各相關單位工作情況的督促,定期調度通報,做到一月一調度,一季一通報,半年一報告,實時掌握新增、淨增企業數,以及在庫在報、保基數和退庫企業等情況,開展專題分析,提出對策建議。
(三)強化督辦檢查。由工作專班根據需要定期不定期對縣直部門進行督查,以通報、交辦、約談等方式倒逼工作落實。對符合納入標準而不配合、不申報的企業,不得享受“四上”企業培育相關的優惠政策。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市場監管、稅務、統計等部門將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督促企業積極入統、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從根本上保障“四上”企業單位應統盡統。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漵浦縣“四上”企業目標清單
2.漵浦縣“四上”企業培育任務分解表
附件1
漵浦縣“四上”企業目標清單
單位:家
|
指標類型 |
新增數 |
淨增數 |
牽頭 部門 |
責任單位 (以下均含各鄉鎮人民政府) |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
規模工業 |
10 |
10 |
10 |
10 |
8 |
8 |
8 |
8 |
縣工信局 |
漵浦產業園區管委會、縣發改局、縣水利局等 |
|
批零業 |
4 |
2 |
2 |
2 |
4 |
1 |
1 |
1 |
縣商務局 |
縣文化旅遊局等 |
|
住餐業 |
1 |
2 |
1 |
1 |
||||||
|
規模服務業 |
3 |
2 |
2 |
2 |
1 |
1 |
1 |
1 |
縣發改局 |
縣科技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文化旅遊局、縣衛健局、縣水利局等 |
|
建築業 |
0 |
1 |
0 |
1 |
0 |
1 |
0 |
1 |
縣住建局 |
|
|
房地產業 |
1 |
1 |
0 |
1 |
1 |
1 |
0 |
1 |
縣住建局 |
|
附件2
漵浦縣“四上”企業培育任務分解表
單位:家

備注:規模以上工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考核新增目標完成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