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領導

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黨組書記、縣長
工作分工:領導縣人民政府全麵工作。 負責財政、審計工作。
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工作分工:負責縣人民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和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稅務、統計、應急管理、消防、地震、機關事務管理、金融、證券、保險、機場建設、國防動員、人防建設、政務服務、優化經濟環境、數據、住房公積金管理、督查、經濟調查研究、國有資產監管、人大…
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工作分工:負責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鐵路、高速公路、市場監管、民族宗教、郵政、生態環境、產業園區建設、國企改革、電力、通信工作及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縣交通建設質…
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工作分工:負責衛生健康、民政、退役軍人事務、衛生健康城市創建、醫療保障、文化旅遊、體育、文物、廣播電視、老齡等工作及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縣衛生健康局(含縣屬衛生機構、醫療機構)、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醫療保障局(縣醫療保障事務…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工作分工:負責教育、科技(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除外),協助劉小兵同誌抓好統計工作,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縣教育局(含縣屬學校)、縣科學技術局(縣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聯係縣檔案局、縣檔案館、縣科協。
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工作分工:負責自然資源、城鄉規劃管理和執法、住房和城鄉建設、居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愛國衛生運動(鞏固國家衛生縣城)工作及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縣自然資源局(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縣山林糾紛調處中心)、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工作分工:負責農業農村、水利、林業、鄉村振興、森林防火、漵水灌區、移民、防汛抗旱、農村經濟經營管理、農機、畜牧水產、農業綜合開發、供銷工作及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縣農業…
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縣公安局全麵工作。負責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司法、森林公安、信訪、維穩工作以及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縣司法局、縣森林公安局、縣信訪局。 聯係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國家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