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懷化市本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送審稿)》的起草說明
根據會議安排,現將《懷化市本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送審稿)》起草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製定的必要性
一是上級有要求。2024年6月25日,《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我國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存在諸多短板,如新型建管模式不規範、部分係統建管成效不佳;2020年8月,省裏已出台《湖南省省直單位政務信息係統項目建設管理辦法》(湘政辦發〔2020〕34號),對信息化項目建設提出了新要求,強調責任壓實、績效管理和後評價、全過程管理,為更好地適應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的新要求,並有效解決上述問題,亟需出台相應的規範性文件。
二是現實有需要。我市2015年9月出台的《懷化市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已失效,相關內容與當前信息化項目建設不相適應,目前市本級各部門信息化項目建設存在管理不規範、缺乏統一標準的問題,為推動政務信息係統跨部門跨層級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防止形成新的數據煙囪和數據孤島,我市迫切需要更新管理辦法。
二、起草過程
1.深入調研。2024年5月市數據局成立以來,先後組織帶領相關科室人員走訪市交通、文旅、衛健等部門及市城發、懷運集團等單位,詳細了解了信息化項目建設有關情況,並就製定《懷化市本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廣泛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形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廣泛征求意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成形後,市數據局先後3次麵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征求意見、並在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征求意見公告,幾易其稿,最終形成《管理辦法(送審稿)》。
分別為:2024年6月26日向22家市直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初步修改完善;7月11日,市數據局再次向38家市直有關單位征求意見;7月12日,市數據局在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懷化市數據局關於<懷化市本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8月19日,水平副秘書長組織召開了征求意見協調會,就《管理辦法》再次征求28個相關市直單位的意見。
3.完成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8月15日,《管理辦法(送審稿)》完成了局內部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8月23日,市數據局將《管理辦法(送審稿)》提交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於當天出具了公平競爭審查意見。8月26日,市數據局將《管理辦法(送審稿)》提交至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市司法局於8月28日出具了合法性審查報告。
三、需要說明的問題
《管理辦法(送審稿)》共18條六個部分,其中第1至5條明確了製訂《辦法》的目的、範圍、原則和職責分工;第6至8條為項目管理的具體內容;第9至11條為項目建設管理;第12至13條為項目驗收管理;第14至15條為項目監督管理;第16至18條為附則,為確保項目在規劃、實施、運維等各個環節都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及時實施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明確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為5年。
本辦法旨在進一步規範我市信息化項目建設,實現信息化項目的統籌建設、統一管理和整合共享。
一是進一步完善了市本級信息化項目的立項審核批複監管機製,對納入本辦法管理的信息化項目範圍、信息化項目立項審核批複流程等進行了明確;
二是明確了市財政、公安、審計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職責,以及市本級各部門作為項目建設單位的工作職責;
三是明確了信息化項目申報的“四個統一”“七個不得”原則,規範了市本級信息化項目的建設管理,要求統籌運用市政務雲平台資源、統一數據匯聚、統一平台接入、統一網絡資源管理,並對硬件設施新建擴建、網絡線路租賃、政務雲部署需求、產品安全可靠性等多個方麵提出了具體要求,以確保項目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是明確了市數據局編製全市信息化發展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符合建設規劃的項目需在上一年度10月底前申報,納入下一年度計劃且項目申報原則上一年一次。
四、請求事項
請求會議審議通過《懷化市本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送審稿)》,並按程序行文。